一汽轿车拟更名为一汽解放A股,简称同时变更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公司拟将公司中文名称由“FAW Car Co., Ltd.”变更为“FAW Group Co., Ltd.”,英文名称由“FAW Car CO., Ltd”变更为“FAW Car Co., Ltd”一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一汽轿车”变更为“一汽解放”,股票简称由“FAW Car”变更为“”,股票代码“”保持不变,以监管机构最终核准的公司名称和股票简称为准。
2020年3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科科[2020]352号《关于批准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并向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批复》 》,并同意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已完成资产出资资产一汽奔腾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及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过户手续(以下简称“一汽解放”)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完成,一汽解放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变更为商用车研发、生产和销售。 一汽解放聚焦商用车业务,实现了以重型车为主,中、重型、轻型车并举的产品结构。 拥有牵引车、货车、自卸车、特种车、军用车等五个产品线。 商用车行业领先的汽车制造商。 未来,凭借过硬的技术水平和产品品质,以及不断丰富和优化的产品线,嵌入资产的盈利能力和资产规模有望进一步提升,为公司持续经营提供坚实保障。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根据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资产和业务结构编制的经审计的最近一财年备考财务报表的相关数据,公司商用车业务最近12个月实现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的30%以上。 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 不存在利用更名影响公司股价或者误导投资者的情况。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